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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黎川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文

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62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19号)和《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办发[2018]5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类资源优化配置,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巩固农村土承包经营权、林权、水权、宅基地产权确权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工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

按照“清资产、定成员、量股份、创实体,建机制”的思路,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2018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96月底前,完成日峰、潭溪、荷源三个试点乡(镇)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底,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范围;2020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真正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股权化、农民股东化、农村社区化。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衣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四)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的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五)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6月)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黎川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农权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农权改革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

2.抓好宣传动员,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召开村组会,党员会议及村民小组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3.学习考擦调研,县农权改革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进过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改革模式,了解实用的改革措施,掌握有效的工作方法。

4.开展业务培训。县农权改革办要开展对乡(镇)、村、组工作入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份量化操作办法、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2012月)

1.全面开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山塘、水库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及其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清产核资结果要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立监管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乡(镇)要出台具体的处理意见,明确集体资产核销,价值评估,账目调整、违规违纪处理等事宣。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严格按照产权归属,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不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2.科学确认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集体资产相应权益。村集体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成员身份认定具体办法,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程序和标准,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确认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张榜公示,在具体改革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群众作用,成员身份的确认既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的权益,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具体办法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局备案。

3.合理设置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集体资产权益,凡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论年龄大小,一律享有股权。在股权设置中应以成员股为主,股权提倡静态管理。量化的股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但现阶段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要建立集体资产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版权证书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要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制定股权继承管理办法。

4.创建发展实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县农业局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要切实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县农业局要及时制定好组织登记证书管理制度,确保组织登记证书发放的规范性、严肃性。

5.健全发展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改革后成立的经济合作杜或股份经济合作杜,要及时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理(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人员,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股份合作组织章程、股权登记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并发挥监事会的当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要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可提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集体组织管理人员;要探索建立股权流转机制,农民所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着由本集体赎回,不能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

6.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清产核资后确认的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此项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但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要完善民主治理机制,防止少数人操控,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保障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7.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按照市、县、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探索建立“组织合法化、交易规范化、操作流程化、管理制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体系。2018年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全面运行,充分激发交易市场需求,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入场交易,并逐步发展为集信息发布、行业审核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产权经纪、涉农保险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支持机制,积极规范各类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土地经营、林权、水权、农宅基地使用权、“四荒”地经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入场交易,要不断提升群众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做到应入尽入,加强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三)总结阶段(2021年1月-20216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文件、决议、表格、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等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后报县农业局备案,县农权改革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农权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纪要(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分管同志以及县委农工部、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教体局,卫计委、市场和质量监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烤烟办、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人行、供销社、农商银行,妇联和各乡(镇)政府等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筒称农权改革办),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改革工作经费钠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农村集体资产制度改革工作中产生的宣传培训、资料印制、数据处理、检查验收、劳务补助等费用,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鼓励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循序渐进,要支持和鼓励试点乡(镇)大胆探索,在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份设置和资产运行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形式,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注:黎川县,隶属于江西省抚州市。县花为紫薇,县树为桂花树。位于抚州市东南部,东与福建省光泽县、邵武市毗邻,南与福建省泰宁县、建宁县紧靠,西同南丰县接壤,北同南城县、资溪县相依。辖6镇81个垦殖场:日峰镇、宏村镇、洵口镇、熊村镇、龙安镇、德胜镇;潭溪乡、湖坊乡、荷源乡、厚村乡、社苹乡、樟溪乡、西城乡、中田乡;华山垦殖场。面积1728平方公里,人口25万(2017年)。

黎川县素有“钟灵毓秀,黎明山川”之誉,是中国日用耐热陶瓷产业基地、中国香榧之乡、江西油画之乡。地貌可分为低山、丘陵、小平原,概括为"七山一水分半田,半分道路和庄园";地势南高北低,由东北、东、南部向中、西北部倾斜。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山有武夷山、杨家岭等,河流有黎滩河、龙安河、资福河等。

黎川县旅游景点有岩泉国家森林公园、黎川古城、玉湖风景区、东华山水景区船型古屋、龙头寨风景区、洲湖温泉、黎川革命烈士公园、会仙峰、钟贤古村、新丰桥、横港桥、菖蒲桥、李苑桥、寿昌寺、福山双林寺、妙法寺、安圣寺、东林寺、南谷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