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江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

用户登录 注册
管理员登录

服务热线

17701658876

扫码立即沟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县级法规

>

正文

江西抚州《崇仁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崇仁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府发〔2017〕20号)

2017年831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38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1533号)、《抚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农交办字〔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制度完善,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引导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地流转农村综合产权,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二)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向社会公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促进城市、农村生产要素双向流通和资产、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农村综合产权市场化流通、交易行为阳光化运作,保障农村综合产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实现农村综合产权收益最大化和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目标任务

围绕“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目标,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系统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和发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探索建立“组织合法化、交易规范化、操作流程化、管理制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体制,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1.成立县乡二级联动服务机构。按照交易行为合法化原则及要求,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活动,分别增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运行机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健全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要明确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各行政村要确定1名信息员,可由村干部兼任。

2.明确各级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职能。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是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主体,主要负责全县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受理登记、审核交易内容、信息收集发布、组织产权交易、见证合同签订、出具交易鉴证书、完成交割结算等;负责对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窗口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是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上传上报、政策咨询等服务,并指导农村综合产权转出方产权交易材料申请等。

(二)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1.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基本要求。一是坚持“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基本模式。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由县农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市场运作规律,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二是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平台与农村综合产权登记备案平台联网工作机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网,实现从信息收集、公开发布、组织交易到登记备案“一站式”服务。三是坚持“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格式文本、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督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县、服务三农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2.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场所设置。按照“有利于集约各单位行政资源、有利于高效办理各项手续”的原则和“一站式”服务要求,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要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公区域,设立交易服务大厅,开设政策咨询、受理登记、组织交易、交易鉴证、资金结算、经济服务等服务窗口;建立工作轨迹台账,配置专用档案柜,配备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电子显示屏。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自身条件,设置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并明确承担部门和工作人员。

3.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县统一部署,依托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和市农村综合产权电子化交易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打造全县统一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软件管理、硬件支撑的服务平台,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提供综合服务,做到“一个网站交易、一个系统管理、一套软件运行、一个后台支持”。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数据库网控中心,与各涉农产权主管部门的农村产权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共享。开发专属网站,建设专门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和线上交易系统,基于互联网实现交易审核、信息发布、业务管理、招标竞价、电子监察等多重功能,做到市、县、乡、村四级产权信息的贯通应用。同时,适应智能化发展趋势,配套开发第三方应用程序,建立交易便捷、功能覆盖的手机终端系统。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产权抵押担保信息,记录借贷主体信用情况,防止农村产权幕后交易行为发生。

(三)明确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品种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2.林权。

3.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使用权。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6.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7.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8.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9.农业类知识产权。

10.其他依法应当交易的农村产权。

(四)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制度建设

制定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产权审查监督、组织交易、交易鉴证、抵押融资、调处仲裁、风险防范、收储处置等方法步骤,设计好覆盖产品注册、申请、挂牌、交易、竞价、结算等环节的各类产权交易规则。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理清内部运行和上下衔接的工作程序,制定交易流程图并上网、上墙。为转出方、受让方制定统一的《交易申请书》、《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申请表》等格式化范本等。

五、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上下联动、整合推进、讲求实效、统一规范的思路,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服务平台搭建和市场体系制度建设。

1.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一是成立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崇仁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各乡(镇)依托原有的“一站两中心”建设基础,与县同步完成挂牌。二是场所设置。完成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场所建设并运行、各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窗口设置。

2.完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开发。根据《抚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开发方案》,配合系统开发承建商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启动运行。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县、乡人员培训工作,由系统开发承建商负责做好运行过程当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3.完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制度建设。由县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出《崇仁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房管、科技、市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出产权交易管理规则、交易流程图以及相关格式文本,并提交联席会议会审。

第二阶段主要完成宣传发动、确权颁证、数据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产权主体进场交易,逐步培育和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

1.宣传动员。各乡(镇)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和举措、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及发展成效等,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鼓励引导农民个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觉入市交易,促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转。

2.确权颁证。根据上级的精神要求和工作布署,组织好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房管等部门,对涉及到的农村各类产权尽快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审核无误,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数据库建设。为实现产权交易中数据对接、信息共享的需要,在确权工作基础上,对各类产权数据进行认真复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数据录入,建立各类农村产权数据库,并落实保密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对数据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崇仁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全面推进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平台建设费用和系统开发费用,可以由县财政出资,也可以引入合作银行或第三方出资共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顺利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房管局、建设局、科技局、市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注:崇仁县,隶属于江西省抚州市。位于抚州市西部,东北接临川区,东西毗宜黄县,西南邻乐安县,西北连丰城市。辖7个镇8个乡:巴山镇、相山镇、航埠镇、孙坊镇、河上镇、礼陂镇、马鞍镇;8乡:石庄乡、六家桥乡、白路乡、三山乡、白陂乡、桃源乡、郭圩乡、许坊乡。面积1520平方公里,人口42万(2017年)。

崇仁县素有“赣东望邑、抚郡望县”之称,是“生态粮仓、麻鸡之乡”。地貌三面环山,朝东北开口的不完整的丘陵性盆地;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由西南东北垂垂倾斜。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山有相山、罗山,河流有崇仁河等,水库有虎毛山水库。

崇仁县旅游景点有源野山庄、汤溪温泉、神龙湖景区、相山景区、罗山景区、虎毛山度假村、崇仁森林公园、露园农家乐生态园、山斜休闲生态园、顺源生态旅游休闲山庄、苏区革命旧址东山岭、浯漳古村、龙济寺、崇仁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官洲湿地公园、子正公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