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的重视程度加深,农村迎来了新的发展,不仅各种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生活环境更是得到有效的改变,农村可以说是“焕然一新”!
焕然一新的农村,不仅让外地务工的人愿意回来了,更是吸引了一大批资产、人才来村创业,给农村带来勃勃生机,可生机的背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超占多占的问题频发。
对于这个问题,因为不同地区当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形成的原因也错综复杂,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也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解决问题,为此,国家也出台了多种政策措施,其中有些地区针对这些多占、超占的宅基地开始进行收费:
近期,石婆固镇对村民宅基地“阶梯收费”的做法,发布《石婆固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方案》更是引起了热议,其中《方案》要求:石婆固镇明确提出要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并在工作指导方案中明确收取对象、“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收取标准、缴费主体、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工作方案》中说明:石婆固镇宅基地改革收取对象主要是“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已有宅基地的,原则上可以保留1处,如果保留的宅基地超面积,应按村规定的标准交纳有偿使用费用。
收取标准是:石婆固镇宅基地的起征面积为167平方米,对“一户一宅”超出起征点面积的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其实关于宅基地的超出收费的情况,不止石婆固镇,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也有制定“50+3”有偿使用费阶梯累进收费办法,对“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
当然,有偿使用的目的并不是收费,也不能是单方向的,把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结合,才能更好的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或者说是衔接,金寨县的制度措施正是如此。
《金寨县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奖励扶持办法》有规定,对任何自愿退出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的,除可获得宅基地退出补偿和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外,还可享受不同的优惠奖励政策。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享受2万元/人的资金补助,水库移民可获得1.5万元/人的直补,选择到集镇或县城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承诺不再申请农村新宅基地的,给予房屋拆除补偿奖励和购房房票补贴。
正是有偿使用与有偿退出相结合,一方面收费逼退,一方面政策补偿,两头一起作用,既解决了农民住房保障问题,也更好的节约有效的利用了土地资源,让金寨县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