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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齐抓共管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决策部署,2017年至2020年丰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59.79万亩。近年来,丰城市坚持“质量为本”的底线原则,高质量做好施工建设;同时秉持“建管并举”“长效管护”,实施“田长制”等一系列举措,为切实规范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全力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政府和群众满意的长久工程。

一实施“田长制”,统筹管护。根据“县负总责,乡镇(街道)监管,村(社区)为主体”的原则,制定出台《丰城市高标准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丰城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田长制实施细则》和《丰城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田长制考核办法》,构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市、镇、村“三级田长制”管护体系,逐级落实管护任务,实现管护全覆盖。

二多维度资金投入,保障经费。财政管护资金保障。市财政按照每亩15元标准从预算内全部安排建后管护资金,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各乡镇(街道)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专账,明确使用范围,不挤占不挪用,各项财务支出接受群众监督。

其他管护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已流转的,工程管护由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自行出资负责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费收益、村级集体部分经济收益等投入到建后管护,增加管护资金。2020年7月中旬受局部强暴雨、山洪等影响,丰城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淹面积3.72万亩,灾损严重的10个乡镇(街道),除专项建后管护资金的投入,社会及村集体等投入到建后管护修复资金,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区农业生产的恢复。

三常态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建设常态化的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设置公益性岗位选取管护人员,优先考虑低收入农户群体;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强化管护人员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组实施片区责任制,各工作责任小组负责各自联系乡镇(街道)的建后管护督导督查工作,实行乡镇工作及工作组内部进行工作评比,形成内部压力。截至目前,自2017年以来,全市共落实规模经营管护主体508个,选聘专职农田管护人员1223人、兼职管护人员276人。

建设标准化管护。管护人员通过培训后上岗,熟悉管护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情况,保证管护工程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暴雨时期和农忙季节加大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破坏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行为,责令修复或赔偿。管护人员巡查时发现有重大破损现象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提出维修申请,同时配合维修工作开展。

建设制度化考核。构建了市级、乡级、村级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责任。丰城市将对乡镇级田长考核纳入市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根据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履职情况,通报表扬、奖励或进行约谈、问责。在乡镇综合考核中加强对三级田长和专职管护人员工作的检查督导,实行末位淘汰,督促管护人员尽职履职。

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丰城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成三年后工程毁损率低,道路通达率、灌排设施完整率95%以上,保障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用,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